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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教育简介

市教育局 发表时间:2017-11-30 17:45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佛山市委、市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结合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以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均衡和公平发展,全面提升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1554所,其中普通高校3所,成人高校6所,省属高校8所,市属中职学校41所(含技工学校9所),省属中职学校7所,普通高中59所,初中139所,小学408所,幼儿园877所,特殊学校6所。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约125万人,其中基础教育在校生约119万人。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民办学校636所,其中幼儿园526 所,小学45 所,初中40所,普通高中14 所,中职11所,民办学校在校生超过35万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约9.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约7.2万人;幼儿园教师19623人,小学教师24357人,初中教师14372,高中教师8785人,中职学校教师4800余人,特殊教育教师271人。

“九五”时期以来,佛山教育发展经历四个阶段,实现“五年一个大台阶”:“九五”期间,以基础教育为重点的教育普及工作取得突破,佛山在全省至少提前10年全面普及基础教育,其中1983年和1988年分别普及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成为全省首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级市之一;200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进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行列。“十五”期间,以教育硬件建设为重点的教育强市建设取得重大成果,被省政府评为广东省第二个教育强市。“十一五”期间,以教育软件建设为重点的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全市五区全部通过“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评估。“十二五”时期,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为目标,以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佛山被省政府评为全省首个“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进入“十三五”以后,佛山以率先实现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打造教育综合改革示范高地、争创国内一流教育强市为总目标,吹响了教育新一轮大发展的号角。

二、主要工作及亮点

(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1.普惠性学前教育体系基本构建。佛山市是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充分把握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机遇,坚持公益普惠的改革主线,率先建立了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制度,率先对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和教师从教津贴制度,努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130%,普惠性学前教育已经覆盖了82%以上的适龄幼儿。2016年,佛山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700元,覆盖了所有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和新市民随迁子女。

2.义务教育迈入优质均衡发展新阶段2006年,佛山市就率先实施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2008年实现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全覆盖,基本实行城乡学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的统一,2013年,基本实现了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全覆盖,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建设跃上新水平。2014年,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佛山市五区进行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督导检查,当年教育部正式公布,佛山成为全省首个实现“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覆盖的地级市。2016年,南海、顺德被选定作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现场会观摩区,接受参加现场会的各省(市)教育厅长及督导室主任实地观摩,禅城区、高明区作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复查区,并顺利通过教育部的复查。这些成绩表明,佛山市已经顺利迈过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阶段门槛。

3.普通高中彰显优质化特色化推进新高考下普通高中人才培养改革,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呈现优质化、特色化、多元化、国际化发展态势。目前全市普通高中实现了优质学位全覆盖,国际示范性高中覆盖率超过了45%,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佛山一中、石门中学、顺德一中等学术型高中加快发展,一批教育方式独特、学科优势明显、文化内涵丰富的特色高中不断涌现,岭南传统文化、艺术、科技、武术等特色学科逐步建立,佛山高考各项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4.职业教育呈现集约化集团化2009年以来,佛山以“4+1”组团模式建设佛山职业教育基地。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41亿元,新建5所、扩建8所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实现资源整合、集约办学。建立起市级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校企合作联盟和6个校企合作共同体,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构建,精心组织开展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作,启动了现代学徒制公共实训中心等中职教育引领性项目建设,加强了以产业急需的以及工业机器人为重点的智能制造专业示范点建设,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5.高等教育发展优质化。作为佛山市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单位之一,佛科院在2010年就成为全省地级市唯一一所硕士学位立项授予学校,201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机械工程、兽医学、土木工程3个学科成为学校首批硕士点;2015年佛科院成为全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理工类、应用型重点学科建设进程加快,理工科专业占比达62.5%,引进高层次人才,录用优秀海内外青年博士取得较大进展。制定《288563.com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报告》《佛山市高校设置“十三五”规划》,深入推动与驻地省属高校合作。切实推进省和国家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我市20家企业(研究院)联合全省11所高校招收硕士研究生68名,博士研究生2名。落实市政府与国家工程教指委签署协议,推动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建设广东首个地级市“浙江大学博士生社会实践基地”,首批博士生入驻佛山企业提供科研服务。

6.社区(成人)教育普及化。佛山是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市,全市100%区都是省级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与路径系统规划,学习共同体、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推动,终身教育品牌初步形成。

7.特殊教育体系完备化。佛山市是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是全国率先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的地区之一,是我省率先全面实施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的地级市,目前已经构筑起由特殊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三类形式组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纵向衔接,康复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教育横向贯通的完备的特殊教育体系,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真正实现“零拒绝”“全接纳”。

8.民办教育规范化特色化。佛山不断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激发社会力量办学活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满足日益多样化需求的民办学校。一方面加大规范管理和扶持力度,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另一方面致力发展精品民办学校,逐步形成优质化多样化发展的格局,呈现出“实验型”“普及型”“高质型”“慈善型”等多种类型的民办学校。

(二)教育公平保障有力

1.教育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佛山扩增优质教育资源,逐步实现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的转变。“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中小学幼儿园126所,扩建迁建改建中小学幼儿园83所,新增4944个班。2016年出台《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教育设施五年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扩建和改建义务教育学校176所(其中公办学校158所),确保五年新增学位18万个(其中公办学位15万个)。全市100%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省规范化幼儿园占比94.98%,均高于珠三角平均水平。率先实现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100%达标,义务教育校际均衡差异系数小于0.4,全面实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

2.新市民随迁子女教育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佛山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健全了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制度,新市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和综合工作成效位居全省第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超过40万人,占义务教育在校生的55%以上,其中入读公办学校占比超过70%以上。

3.在全省率先建立学前教育财政资助体系。实施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学前教育补贴制度、财政专项补助等措施,从补助人员经费到补助公用经费,从补助家长到补助幼儿园,从补助公办幼儿园到补助普惠性幼儿园等。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对象覆盖到公益普惠性幼儿园非户籍在园儿童,并按每生年增300元的幅度提高标准,20152017年分别提高到每生4007001000元。其中2016年按照每生700元的标准,投入约1.5亿元,约23万在园幼儿受惠。

4.义务教育保障力度加大。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全覆盖政策,建立完善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加大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力度。2008年,佛山市率先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实施免费教育,2013年实现对公、民办随迁子女的全覆盖。近年按照小学、初中每生每年分别提高200400元的标准,逐年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5.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和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度,对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普通学校公用经费的10倍核拨;聋哑盲学生按普通学校公用经费的8倍核拨。普通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全市中职学籍生100%免学费。市属普通高校生均公用经费进一步提高,其中佛科院生均综合拨款标准每生14900元,高出省标准2900元。

6.切实做好扶贫助学工作。出台《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教育扶贫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资助受惠学生累计45万人次,资助金额5.8亿元。2016年全市各类学校受助学生40546人次,资助金额6298万元。

(三)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扎实有效。

1.改革发展主体框架合理搭建。近年来,相继制定出台了《佛山市深化创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等20多份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文件。以政策为引领,出台《佛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佛山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佛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教育设施五年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一系列行动计划,确保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2.深化创建国家教育综合试验区工作强力推进。佛山是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市,出台了深化创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构建起“30+30”的改革布局,着力在教育公平、教育资源配置、人才培养模式、考试招生制度、教育治理能力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近年来率先承担的国家、省、市14项重点改革项目[1]深入实施,持续推进中高职应用本科衔接贯通高技能人才培养试点、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国首批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教育管办评分离[2]、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国家“县管校聘”[3]改革试点等20多项重大改革。其中,佛山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项目获联合国“2015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范例奖”,佛山职业教育案例《全民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入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编制的《2016年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报告—衡量生态投入与人类发展》一书。

(四)教育要素水平全面提升。

1.教育投入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十二五”时期,全市教育总投入达815亿元,年均投入163亿元,年均增幅13.88%,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60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1.6%,年均投入122亿元,年均增幅11.45%,教育经费总投入和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均比“十一五”时期翻一番。2016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达209亿元,增幅约4%,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约14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

2.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初步建成。制定“强师工程”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师德建设和教师管理改革,完善教师资格认证、岗位管理与聘用等制度,不断强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全市校长教师交流比例、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优质学校交流比例均超过省规定的比例,促进教师专业素质和学校均衡水平“双提高”。

3.教育信息化高地基本形成。佛山是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市验收工作。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现深度融合,中小学100%班级多媒体进教室,100%学校与教育城域网连接;全市中小学生用机13.8万多台,中学生机比4.5:1,小学生机比6.21,教师用机4.8万台,师机比1:1。近年来,师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信息化比赛,获奖数量与级别连年位居全省前3名。

4.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深化。2015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全面取消招收择校生。佛山优质普通高中按比例招收指标生,2016年指标生范围扩大到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其中佛山一中安排40%的普通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指标生,各区28所公办高中40%普通生计划面向区内招收指标生,顺利完成市扩大招收指标生范围的年度目标。中职实施分类招生。支持本市中职学校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生源地高中学校学生,“十二五”期间,向东西两翼招生65705人。民办初中取消笔试而采取面谈方式招生。落实新市民随迁子女在佛山市参加中考、高考等升学政策,2016年符合佛山市中考、高考政策的随迁子女分别有2485人和1691人。


名词解释:

[1]国家、省、市14项重点改革项目:指佛山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4个,其中部省级项目1个:佛山市创建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级项目2:南海区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顺德区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探索;省级项目9个:禅城区政府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南海区创建省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南海桂城街道办事处推进镇街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城乡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顺德区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顺德区教育综合改革,顺职院探索建立高等职业学校董事会制度,高明区创建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高明区农村学前教育改革,禅城区推进教育国际化改革;市级项目2个:三水区争创广东区(县)域教育一体化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三水区职业教育改革试点。

[2]教育管办评分离:指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

[3]县管校聘: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是基于现行的“校管校聘”而提出。“县管”要求县级教育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校聘”则要求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这一变革有利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