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教育改革发展保障能力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目前,全市817所幼儿园中,通过正式认定的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已达479所,占比为58.3%,服务幼儿超过14万人,按照2015年要“达到60%以上”的目标要求,目前任务完成进度为97.1%。幼儿园办园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共405所,占比达50%;等级幼儿园607所,占比74.3%;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757所,占比93%。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每生400元,10月底前将完成经费拨款。
(二)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我市免费义务教育财政拨款标准小学每生达到1370元、初中每生达到2276元。今年10月,按新标准全市核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10.7亿元,免费学生达66万人,工作完成进度为100%。
(三)保证新市民子女70%以上入读公办学校。制定了《佛山市新市民子女积分制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新市民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工作等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新市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政策措施。今年春季学期,全市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33.97万人,其中24.31万人入读公办学校,占比为71.57%,实现了新市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保持在70%以上的目标,工作成效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四)落实依法治校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积极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校重点工作。一是积极申报创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佛山一中、市元甲学校、禅城南庄溶洲小学、南海桂城街道南海中心小学、南海区大沥镇海北初级中学、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中心小学、高明区更合镇更合中学、三水区白坭镇中心小学等8所中小学被正式认定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二是全力推进学校章程建设。目前,全市337所公办中小学中,已有242所完成学校章程建设,完成率为71.8%。三是分步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已有314所学校完成了聘请法律顾问的工作,完成率77.5%,聘请方式都是“一校一聘”。
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一)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1.强化综合改革的统筹兼顾。按照“30+30”的工作部署,全面启动“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复评工作,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至10月中旬,全市100%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加大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推进力度,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确保教育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目前全市正努力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和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积极开展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全市共有国家级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级项目9个、市级项目4个,各重点项目进展顺利,成效凸显。
2.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以校长队伍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科学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佛山市中小学校长综合评价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逐步推动全市教育综合评价改革深入实施。大力完善我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目前已经为32所实验学校颁发了证书,为8位市监测中心兼职成员颁发了聘书,中小学教育质量检测工作正有序进行。
3.完善城镇新建住宅小区教育设施建设。建立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同步编制机制。积极开展区域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行城镇总规、控规、详规与教育专项同步编制,促进教育资源合理扩充,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目前我市已经出台《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暂行办法》,逐步解决新建住宅区教育设施长期存在的“应建未建”、“拖而不建”、“建而不交”、“交而不办”的深层次矛盾,建立起城市总规、控规与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同步编制、新建住宅与配建教育设施同步竣工验收机制。
4.积极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不断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保障体系,全面优化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政策环境。目前我市已成为全省首个获准开展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城市,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市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动员会,制定了《佛山市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提出了建立完善符合现代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管理制度、构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治理体系、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等方面的24条任务,确立了“坚持系统谋划、先行先试,强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加强国际合作、开放交流”的实施原则,积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引导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加快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进程。以“优结构、建机制、提质量”为重点,我市已启动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并不断推进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目前我市已出台了《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的意见》、《佛山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3个省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实施“名园帮扶”计划,通过托管、合作办园、组建发展共同体等形式,带动近100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共同发展,基本构建了以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深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为推进现代化学校建设,高水平优化学校办学条件,出台《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不断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工作,建立了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平台,实施招生工作信息“四轮发布”,将招生流程过程在网上按期分阶段公开。统一实施全市积分制入学工作制度,平稳有序完成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
3.推进全国特殊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探索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目前市政府已正式颁布《佛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和《佛山市建设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开启了特殊教育新一轮改革发展序幕。我市作为全国37个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之一,主动承担和推进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两个板块的改革实验工作。推进市启聪学校和禅城、南海区特殊教育学校扩建改造工程;高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正式上马,并于今年秋季开学,特殊教育学校覆盖市及五区的格局将形成。
4.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不断完善我市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一是为确保首届2013级“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生顺利转段,组织佛职院及相关中职学校共同制定《佛山市“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转段遴选考核实施办法》,经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审批后正在实施。同时,2015年专本衔接试点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二是扩大中高职衔接规模。今年新增2所中职学校开展中高职三二分段培养试点,全市23所公办中职学校与省内16所高职院校开展24个专业“中高职三二分段”培养试点,佛职院与市内11所中职学校9个专业开展“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三是继续实行中职分类招生。全市中职学校春季招生9772人。目前,春招学生已顺利入读各区中职学校。四是成功申报国家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
5.推进佛科院加快建设成为广东高水平理工科大学。按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佛科院要建设成为广东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目前,我市正加速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制定了《省市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框架协议》和《省市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成立了省市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以确保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能在10月底前向省教育厅申报2016年招生计划。
6.加快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积极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强和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今年是我市民办初中实行面谈招生的第一年,目前全市2015年民办初中面谈招生、注册缴费等工作已全部顺利完成,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舆论反响。成功申报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获得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800万元奖补,名列全省第二。
7.推进省市共建社区教育示范市工作。创新和完善“党政统筹领导、社区大学指导、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区大学指导、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市、区、街道(乡镇)、居(村)四级社区教育系统。我市已召开佛山市2015年社区教育工作会议暨佛山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研讨会,围绕《佛山市学习型城市建设意见(征求意见稿)》展开讨论。我市获得“2014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优秀组织奖”,我市图书馆获得“广东省成人教育先进集体”。
(三)加快推进教育内涵发展。
1.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为主线,积极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主题活动。一是继续深化德育品牌创建工作,建设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佛山市德育品牌学校,在《佛山教育》杂志中开辟“德育品牌”栏目,介绍德育品牌培育学校(单位)的创建状况和创建特色。二是佛山家庭教育在全国产生了示范辐射作用。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和中国关工委事业发展中心今年6月在佛山举办“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公益项目启动仪式暨佛山市家庭教育宣传日”活动,向佛山授予“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牌匾,佛山成为全国首个实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在全国树起了家长学校建设的标杆。三是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建设。推进市、区两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估。目前我市有6所学校通过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估,佛山三中和九江职中被省推荐到全国申报国家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2.推进中小学体育艺术改革。出台了《佛山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将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全市100%中小学校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课和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深入推进我市校园足球工作的全面开展,打造佛山校园足球特色品牌,联合省足协举办首期校园足球培训班,组织首届佛山市校园足球小学生联赛。参加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我市学校体育组共荣获8枚金牌、8枚银牌、8枚铜牌成绩,其中田径乙组获得省运会学校体育组团体总分一等奖,创造了我市学校体育组田径历史。举办佛山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生书法艺术作品大赛总解决、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胜胜利70周年群众音乐会等活动,积极筹备承办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行进管乐打击乐暨首届行进课堂器乐展演活动,为青少年儿童打造展示自我的平台。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
3.适应高考改革,加强教科研服务能力。紧密关注高考政策的新动向,指导全市高中抓好2015年高考备考工作,召开各学科高考研讨会并组织相关学科培训,所有高考学科都开展了2015年高考总结和2016年由广东卷过度全国卷的研究工作,并研究部署2016年全国卷的对策。启动广东省“双重点”项目“广东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研究”工作,做好高层次课题、塔基课题管理工作,探索我市导师制项目研究,促进我市专家型教师、基础教育一线教师专业成长。目前,我市今年获省强师工程立项23项,其中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19项。全部项目均获省财政资助(其中重点项目3万、一般项目1-1.5万)。
4.做好招生考试工作,高考再创佳绩。全市上半年开展各级各类考试共25场,各类考试考生总计约23万人次。我市普通高考在去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今年又创历史新高。第一批本科上线人数达到7116人,增幅达18.23%;第二批本科以上人数23545人,增幅7.83%;高职类(3+证书)上线人数3977人,占考生总人数的70.53%。
5.启动“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构建新型教育信息化应用与服务模式,深入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已经启动我市“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即创建“互联网+学习、教学、管理、决策、服务”的6A应用模式,教育业务与服务不受时空与应用平台的限制,实现教育业务全覆盖。启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建设,全力推进“三通两平台”工作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目前已确认了“‘探索号’数字化探究流动实验室维护服务”等13个子项目作为2015年智能教育工程的建设项目,以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系统项目。成功举办广佛肇三市微课联赛活动,累计报送一线优秀微课作品2100多节,有53节微课作品获省教育厅奖励,佛山微课建设与应用模式继续引领全省发展。大力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项目,共拍摄市级名教师优课200多节,网上教学资源超市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6.促进教育装备均衡优质提升。有序推进装备均衡优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试行《佛山市教育装备建设指南》,强化装备管理。在全国率先启动“教育创客”培养计划,45人自制教学具创新实践能手纳入“教育创客”培养计划,并接受系统科学的国际STEAM创新教育和创意课程培训,同时建成全市首个“教育创客”空间——广东实验中学南海学校教育创客空间。目前全市立项教育装备应用研究项目32 项,其中重点项目15项。
(四)抓好保障体系建设重点。
1.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加以推进。今年我市首创设立“佛山学校安全教育周”,全市在开学第一周启动首届“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掀起了校园安全教育的热潮。围绕校园安全“三大行动计划”、校园维稳“五项整治”,突出抓好高校政治安全整治、学生防溺水两项工作重点,扎实抓好校园安全重点领域的两项“全覆盖”。一是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维护高校政治安全、防溺水、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抓好重点问题调查研究,制定应对措施。摸底排查全市1474所学校、幼儿园消防验收达标情况,对全市1517所学校、幼儿园(包括部分托管中心)进行了全覆盖安全评估。三是抓好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了一系列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培训,共有1.1万多人参加了培训,派发各类安全宣传手册、单张等超过14万份。
2.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完善教育投入顶层设计,提高教育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满足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需要,着力保障教育中心工作和教育民生事项的经费投入。继续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免费义务教育财政拨款标准,2015年全年落实核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10.7亿元。进一步完善落实各类教育资助政策,受惠学生人数66万人,落实发放资助资金435万元,近2万人次享受资助。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环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完成投资13.24亿元,新增土地面积22万平方米,新增固定资产价值11.33亿元。
3.大力实施“强师工程”。全面强化师德建设,大力推进强师工程实施,做好基础教育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的培养和认定工作,打造高素质、多层次、成梯队的教育人才队伍。目前我市正大规模开展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育科研带头人、骨干教师交流培训,促进教育优质资源均衡流动。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印发了《佛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工作指导意见》,以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为依据,做好职称评审前期准备工作。今年9月,我市已组织开展一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4.开展“三严三实”学习,倡导“为官有为”。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倡导干部“为官有为”、全面推进整治“为官不为”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纪律建设,积极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定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村 (社区)报到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帮扶所联系村(社区)加强党的建设,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城乡联合、上下联动的“1+N+X”区域化党建大格局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创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30+30”工作格局,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住均衡优质多元的主线,突出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
1.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入实施《佛山市深化创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把教育改革引向深入。
2.落实《佛山市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组织各区按照市的部署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3.将在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创建20所“佛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并确保2015年底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和5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时完成章程建设工作,以及到2016年底我市所有中小学校 “一校一章程”的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4.落实人才重点工作。研究出台六个人才工作主要政策文件,重点抓好“培养人才、服务人才、引进人才”三大重点工作。
5. 全力抓好“新高考”、“新中考”的研究,用令人信服的研究成果指导全市高中、初中学校顺利完成过渡阶段的“阵痛期”,为2016年的“两考”取得双丰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6.统筹五区开展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复评。提交复评申请后,继续统筹各区做好整改提升及迎评准备工作,力争早日验收通过。
7.继续推动佛科院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加速推进省市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签署省市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佛山)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挂牌;遴选建设第一批创新培养示范点;向省教育厅申报2016年招生计划。
8.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民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民办学校都通过规范化督导评估;深入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开展广东省现代化学校建设试点工作;完善我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制度,确保70%以上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9. 深化特殊教育改革。健全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区域分工、任务到校”的工作机制,开发个性化的送教上门教育课程,建立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和社区共同参与的“送教上门”服务体系,扩大“送教上门”服务覆盖范围。推进《佛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全市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和基地学校建设基本实现“一镇(街道)一室一基地”,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全市五区覆盖。
10. 提高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做好今年秋季全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提标”工作,将拨款标准提升到400元/生以上,并确保在10月底拨付。
11.大力推进家庭教育。积极推进“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建设工作,继续为全国家长学校建设提供鲜活经验,在全国树起了家长学校建设的标杆。
12.积极推行“一窗式”政务服务。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把面向群众或社会机构现场办理的业务统一集中到局政务咨询厅,由一个办事窗口为市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便捷性的服务项目。目前已在佛山市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完成事项配置,今年第四季度将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签订《印章使用委托书》,正式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