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班就读是指残疾儿童青少年(以下简称“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的普通班中和普通学生一起接受教育,并能满足其特殊需要的一种特有形式。在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是国家保障残疾学生接受教育权利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特殊教育的重要形式,有利于他们与普通儿童青少年的融合,有利于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有机结合。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完善我市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提高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机构,强化职能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管理体系,整体规划随班就读工作。制定接收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以下简称“随班就读学校”)布点规划,力求做到布点均衡、合理。要建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强与卫生、民政、财政、残联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并争取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做好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检测、安置、后续教育、就业等各项工作。
2.各级教科研部门要有专人负责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研究、科研工作,建立由教育行政、医务、教科研人员、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有经验的教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队伍,积极开展随班就读教育教学指导工作。
3.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机构。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可设在特殊教育学校或教科研部门。依托特殊教育学校或教科研部门,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过程性指导和技术支持。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要开展专题研究,加强资源库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本地区随班就读工作水平。市级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要成为全市随班就读工作的咨询机构。
4.随班就读学校要建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并有领导分管随班就读管理工作。学校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定期研究随班就读工作。
二、保障投入,加强配备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随班就读工作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随班就读工作专职人员、师资培训、资源配置及有关活动等所需经费。
6.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要配备若干专职巡回指导教师,协助辖区内的资源教师开展工作,并为随班就读学校与学生提供技术咨询、教育教学指导等支持性服务。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负责人由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或教科研人员兼任。专职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的编制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粤机编办〔2008〕109号文在随班就读教师的总编制中统筹解决,由指导中心所在的特殊教育学校或随班就读学校做好人事管理工作。
7.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可依靠特殊教育学校,或随班就读学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康复训练,组织本地区随班就读学校教师、学生家长进行培训、交流、研讨,为教师、家长、学生提供各种书籍、报刊、图文、音像资料。
8.随班就读学校要配备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超过5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辅导教师。资源教室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教具、学具和图书资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要添置相关的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丰富和生动的、适合他们发展需要的支持性环境。
9 .教育行政部门和随班就读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需要,不断完善校内教育教学无障碍设施,努力为残疾学生平等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创造无障碍校园环境。
三、认定入学,规范管理
10.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对象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检测,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视障(以弱视为主)、听障(包括重听、听力语言水平达到三级康复标准)、轻度智障、肢障等类别的残疾儿童青少年。
11.招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应严格执行残疾标准(参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家长凭本地卫生、残联部门的医疗检测机构的鉴定结果,自愿向教育部门或学校提出申请,按照申请、上报、审核、备案的规定程序确认。经审批后入学,取得随班就读学籍。
12.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原则上就近入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交通便利的地方也可以相对集中在指定学校就读。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入学年龄与普通学生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每班随班就读人数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13.普通学校学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未经家长或其监护人同意、未经相关医疗检测机构鉴定者,或学生情况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不得认定为随班就读学生。学校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做好学生的安置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14.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工作在入学的第一学期进行。残疾学生在学期间,身体情况、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已有明显改善,且不再符合残疾标准,从新学期起取消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转为普通生。
15.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不予留级,完成义务教育学习的发给毕业证书,并可以到高中阶段继续学习,或到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教育培训,为就业创造条件。
16.随班就读学校必须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建立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并为每位残疾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进行跟踪管理。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应维护残疾学生的隐私权,不得随意公开其个人资料。
四、以人为本,科学施教
17.遵循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注重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综合运用教育学与医学、语言学、运动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使学生的语言、认知、运动、心理等方面的缺陷得到补偿。
18.坚持因人施教原则,为每个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制定个别化教育方案。要根据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特点整体设计课程(康复训练)内容、实施途径与方式,合理安排学习活动,加强个别化教育,保证每个残疾学生每天享有不少于30分钟的个别训练。
19.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使用的教材及教学要求一般与普通学生相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个别化教育中,参考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计划。
20.加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的情感和乐观的生活态度,使他们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班风和校风。
21.教师在接收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班级的课堂教学中,要处理好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的关系,应当以集体教学为主,并要对残疾学生加强个别辅导。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停课、停学或停止其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22.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个别化的多元评价体系。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确定多元化的评价内容,综合评价残疾学生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缺陷矫正和补偿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等内容。
23.随班就读学校应主动为残疾学生家长和社区提供有利于参与学校教育的条件,加强沟通,充分发挥家长和社区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合力。
五、加强培训,建好队伍
24.在普通学校从事随班就读工作,应挑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教研和科研能力的教师担任。教师必须接受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具备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随班就读班级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逐步持有特殊教育培训证书。
25.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不同生理、心理特点、学习特点和行为特点、以及随班就读教育策略、方法的研究,调动学生、家长、社会等一切积极因素,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
26.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巡回指导教师必须持有特殊教育培训证书,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经历,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研究、管理能力。
27.普通学校应将随班就读工作数量和质量纳入教师工作考核的内容。在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考核中,对有接收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班级及教师的评价应给予适当倾斜,对表现突出教师给予表彰。
28.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和巡回指导教师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把从事随班就读工作教师的培养与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结合起来,建设随班就读骨干教师队伍。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内容的培训,丰富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使其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总结和推广教师的先进教育经验和研究成果,鼓励学校教师形成随班就读的教育特色。
附件1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
一、落实国家及省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按照各级教育部门关于特殊教育工作的要求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之中,研究并制定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整合学校各方面力量开展随班就读工作。
二、建立由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
三、按规定认真做好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工作,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置。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四、针对学生的实际需要设计课程,安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施教方式。保证每个学生的个别教育和康复训练时间。
五、研究与制定适合随班就读学生特点的、反映学生成长过程的多元评价内容,对学生的发展进行综合评价。
六、组织专门的教研组对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进行校本研究,开展有关随班就读工作的科研课题研究。
七、保证特殊教育需要的设施设备,建立平等、关爱、友善的师生、生生关系,将特殊教育融入学校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和开发各种有助于残障学生学习的教育资源,创设无障碍的、促进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
八、开展随班就读教师培养工作,采用各种方式提高教师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增强教师进行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能力,形成随班就读骨干教师队伍。
九、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开展丰富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创造条件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听取家长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家长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在全校家长中形成关心、帮助随班就读学生的良好氛围。
十、接受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指导,及时反馈随班就读学生的信息、通报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情况,积极依靠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以及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随班就读工作。
附件2
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一、协助特殊教育管理干部做好辖区内随班就读对象审核和管理工作,与随班就读学校配合,为每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个人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开展对随班就读的具体事务、资料积累等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管理网络,对随班就读工作实施网络化管理。
二、对普通学校的随班就读工作进行指导。对随班就读学生安置、课程安排、教育教学管理、评价内容与方式、教育资源的配置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对个别教育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康复训练、教育教学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特殊康复训练需要的随班就读学生进行康复训练。
三、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教研和科研活动。对随班就读工作进行前瞻性研究。同时对随班就读管理、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研究。总结与推广教师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先进经验与研究成果。
四、承担辖区内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工作,针对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提高教师实施随班就读工作的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开展随班就读学生家长的培训工作,向家长普及特教政策与有关的特教知识,帮助他们形成对学生正确的态度,采用正确的教育方法,从而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
五、开展资料库建设,搜集、整理与制作丰富的文字、图象、音像资料,为教师、家长提供有关的特教政策、特教理论知识、特教研究的最新成果和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先进经验,搭建交流的平台。
六、利用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师资、设施设备等资源,根据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的实际需要,提供各种服务,帮助教师、家长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附件3
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
一、利用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设施设备等资源优势,为随班就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协助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对随班就读学生开展康复训练,对随班就读学校教师、随班就读学生家长开展康复技能培训与指导。
二、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教育教学、教研和科研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将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尤其是康复技术和特殊教育工作经验,向普通学校辐射,使之成为指导普通学校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的骨干力量。
三、参与随班就读对象的审核工作,协助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康复训练、个别化教育等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帮助普通学校教师提高特殊教育专业水平。
四、充分利用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优势,深入开展有关随班就读工作的科研课题研究。
附件4
随班就读教师工作职责
一、开展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案,利用学校和社会的物质、人力资源,提供适合随班就读学生特点的教育教学,对随班就读学生实施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提高教育的有效性。
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对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提高随班就读工作的科学性。
三、开展对随班就读学生发展过程的评价。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观察,了解学生的发展过程,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评价内容,实施有利于学生发展的评价办法。
四、加强学习,提高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应积极参加各种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交流活动,主动保持与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联系,提高开展特殊教育工作的专业技能。
五、关心随班就读学生的思想、身体、心理的健康成长,把“学会做人”放在首位。重视随班就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与评估,定期分析、研究。密切关注随班就读学生的素质发展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备课中要体现随班就读学生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课内练习、课后作业。精心选择有效的内容、有效的教学方式,把随班就读学生的教学要求融汇到集体教学、小组教学、伙伴合作中。
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向家长宣传特教知识,开展家校间经常性的联系,指导家长采用正确的方法开展家庭教育,注重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一致性。
附件5
巡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一、为普通学校教师提供指导与服务。配合普通学校教师分析随班就读对象的发展情况,参与制订个别化教育方案及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估。与随班就读教师共同研究并解决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中的困难与问题。
二、为随班就读学生和家长提供指导与服务。对有特殊康复训练需要的随班就读学生进行康复训练。为家长提供教育咨询,指导家长采用正确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康复训练。
三、为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提供服务。了解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情况,对随班就读学生的确定、安置、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四、协助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管理工作。掌握区域内随班就读对象的情况,参与随班就读对象的审核,负责随班就读学生个人档案、学籍管理工作,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五、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研究。参与区域内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研究,组织力量开展教研与科研。
六、根据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工作安排,做好本地区随班就读教师、学生家长关于特殊教育知识与技能培训的组织工作。
附件6
随班就读管理档案基本材料要求
一、学校组织管理类
1.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名单)
2.文件和制度(全国、省、市特殊教育文件和管理制度)
3.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期计划和总结
4.检查与考评(学校检查记录、检查评估表等)
5.有关资源教室建设的材料等
6.随班就读学生学籍名册、学生入学登记表、随班就读确认表、残疾检测证明或残疾证等复印件、历次复查检测表
7.各学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
8.特殊教育跟踪表、学习辅导记录表、考试分析表、发展评价表
9.荣誉记载及有关影像资料
二、学生成长记录类
1.学生入学登记表
2.随班就读确认表、残疾检测证明或残疾证等复印件
3.各学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
4.特殊教育跟踪表、学习辅导记录表、考试分析表、发展评价表
5.历次复查检测表
三、教学科学研究类
1.教研活动记录、研究课教案及评价等
2.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的研讨记录
3.个案研究、心理咨询研究等研究成果报告
四、专题活动类
1.普特融合活动方案、总结
2.家校联系活动记录
3.社区互动活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