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就读工作,完善我市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的管理,提高残疾儿童青少年(以下简称“残疾学生”)就读普通学校的教育质量,提出以下意见:
一、设置与管理
1.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规模达1000人以上,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8人以上的,应当设立附设特教班。中小学附设特教班招收按规定程序检测,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取得相应学籍的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视障(以弱视为主)、听障(包括重听、听力语言水平达到三级康复标准)、轻度至中度智障、肢障等类别的适合普通学校教育的残疾学生。
2.附设特教班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执行《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因各种原因无法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又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按照申请、上报、审核、备案的规定程序确认。
3.附设特教班学生就读形式:根据学校及残疾学生实际情况,特教班以全日制为主,以“走班制”、“半日制”等多种形式为辅。
4.学校成立由校长全面负责的特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管理职责,健全管理机制,加强随班就读管理。
5.将附设特教班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的班级日常管理中,建立班级常规。健全特教班工作管理制度,学生个别教学计划、成长记录等档案资料齐全。定期组织参加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二、师资与设施
6.附设特教班配备专任教师,并享受特殊教育津贴。教职员的配置按照《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粤机编办〔2008〕109号)的规定执行,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数量足够的兼职教师。
7.教育部门要选配有爱心、耐心和恒心,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经历,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研究、管理能力,熟练掌握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的优秀教师从事附设特教班工作。
8.附设特教班专任教师必须持有特殊教育培训证书,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经历,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研究、管理能力。每年接受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或特殊教育学校组织的培训交流活动。
9.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从事附设特教班工作教师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与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结合起来,建设附设特教班骨干教师队伍。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内容的培训,丰富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使其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总结和推广教师的先进教育经验和研究成果,鼓励学校教师形成附设特教班的教育特色。
10.附设特教班教室宽敞、明亮,建有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用于学习与训练的情景区域。教室环境布置符合残疾学生需要,有相应的防伤害设施和专用的卫生设施,有适合残疾学生的活动场地。
11.按需配置附设特教班的课桌椅、讲台及电视机、计算机、录音机等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图书以及其他设施设备。根据康复训练需求,配备一定数量的康复训练器材,配备适合当地经济需要的劳动技能训练的器材。
三、教学与课程
12.按照特殊(培智)学校课程标准开齐七类必修课程:生活语文、生活数学、生活适应、劳动技能、唱游、绘画与手工、运动与保健等。根据学生特点,参考普通学校课程标准开设选修性课程:信息技术、第二语言、艺术休闲和其他校本课程。要合理安排训练课程,合理使用各类教材,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教学资源,补充拓展教学内容。
13.根据特殊学生身心特点、认知能力和学习适应性,关注学生个体身心缺陷差异,制定个别教学计划和方案,做到“一人一案”。要有具体的课时计划,有体现差异性的教案,有教学措施,有教学反思。
14.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特点,运用情景化、活动化、生活化的教学方法,利用直观、生动、形象的教学手段,有针对性地采用个别教学训练或小组训练。因地制宜开展劳动技能训练,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奠定生活自理、自食其力基础。
15.通过多元评价方式,及时对学生学习成长情况进行评估。学生个别教育档案详细记载学生教育及生长发育等过程性资料,做到一生一档。
四、效果与评价
16.按特殊教育规律办学,学校办班思想端正,管理规范。全校师生能接纳、团结特教班学生,形成扶残助残良好氛围;特教班学生积极参与学校集体活动,教育融合成效显著。
17.残疾学生各项能力发展良好:身心缺陷获得一定补偿,个人特长有所发展,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有显著提高。
18.学校、家庭、社区紧密联系,家长、社区支持孩子就读。家长对特教班工作评价较高,对残疾学生发展水平满意率高。社会各界对特教班认可度高。
五、组织与保障
19.区、镇(街)要将特教班工作纳入日常教育工作,按要求落实粤府办〔2011〕50号文件关于“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生按不低于5倍拨付的”规定。特殊教育专项经费要按一定比例用于附设特教班建设。各级政府要确保普通学校特教班所需经费,每年提供一定的专项经费补助,并做到随着教育事业费的增加逐年增加。学校应努力改善办班条件,为特教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0.落实我市免费特殊教育政策及扶贫助学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捐资助学。
21.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特教班监督检查,保证办班质量。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逐步完善特教班就读学生的入学筛查评估制度、巡回检查指导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