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具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在佛山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
二、设立依据
1.《 》无;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地市级或以上教育部门 。
1.权责划分(市)
市级专属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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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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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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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在佛山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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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予办理的情形: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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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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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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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份数(份/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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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份数(份/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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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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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的中考准考证号码和密码,或是提供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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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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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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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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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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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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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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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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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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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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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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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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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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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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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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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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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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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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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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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向市教育局书面提出申请。
2、市教育局审批。
3、市教育局通知申请单位审批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窗口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向市教育局书面提出申请。
2、市教育局审批。
3、市教育局通知申请单位审批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网上办理流程图》。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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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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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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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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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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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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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8:30-12: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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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建世纪广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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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办理网址
无。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无;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无;
网址:无。
3.申请人对本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无,无,无;
行政诉讼:无,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