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具备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由市教育局审批设立领取办学许可证满一年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二、设立依据
1.《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全文、全文;
2.《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第八点;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地市级或以上教育部门 。
1.权责划分(市)
市级专属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
《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 |
全文、全文 |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第八点 |
|
必要条件 |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由市教育局审批设立领取办学许可证满一年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
|
2.不予办理的情形: 无。 |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教育培训机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版 |
佛山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 |
原件一式3份。 |
3 |
0 |
纸质 |
审计报告 |
原件一式2份。 |
2 |
0 |
纸质 |
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
原件一式2份。 |
2 |
0 |
纸质 |
《办学许可证》副本 |
原件1份。 |
1 |
0 |
纸质 |
学生及教职工情况表 |
原件1份。 |
1 |
0 |
纸质 |
表2 .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版 |
佛山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 |
原件一式3份。 |
3 |
0 |
纸质 |
审计报告 |
原件一式2份。 |
2 |
0 |
纸质 |
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
原件一式2份。 |
2 |
0 |
纸质 |
《办学许可证》副本 |
原件1份。 |
1 |
0 |
纸质 |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
2个工作日 |
||
受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受理时限说明 |
无 |
法定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向市教育局书面提出申请。
2、市教育局审批。
3、市教育局通知申请单位审批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窗口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2、市教育局审批。
3、市教育局通知申请单位审批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网上办理流程图》。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 |
83281111 |
上午08:30-12:00,下午2:00-5:00 |
东建世纪广场站 |
2.网上办理网址
无。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无;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无;
网址:无。
3.申请人对本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无,无,无;
行政诉讼:无,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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