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具备全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转出手续和市直学校学生转学转出手续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而需转学的学生
二、设立依据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全文;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地市级或以上教育部门 。
1.权责划分(市)
市级专属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
全文 |
必要条件 |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而需转学的学生 |
|
2.不予办理的情形: 无。 |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全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转出手续和市直学校学生转学转出手续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版 |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
1、针对在读佛山市华英学校、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佛山市启聪学校提供 2、一式四份。 |
4 |
0 |
纸质 |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
1、针对全市普通高中转学转出时须提供 2、一式六份。 |
6 |
0 |
纸质 |
外省转学申请表 |
外省转学适用。 |
4 |
0 |
纸质 |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受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受理时限说明 |
无 |
法定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
无 |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向市教育局书面提出申请。
2、市教育局审批。
3、市教育局通知申请单位审批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全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转出手续和市直学校学生转学转出手续窗口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向市教育局书面提出申请。
2、市教育局审批。
3、市教育局通知申请单位审批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全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转出手续和市直学校学生转学转出手续网上办理流程图》。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 |
83281111 |
上午08:30-12:00,下午2:00-5:00 |
东建世纪广场站 |
2.网上办理网址
无。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无;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无;
网址:无。
3.申请人对本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无,无,无;
行政诉讼:无,无,无;
2017 © www.gzcfsew.com www.fsjy.net 288563.com 版权所有 网站技术支持:fsinfocenter@163.com
主办单位:2885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同济西路9号 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0757-12345、83331257(咨询、信访、行政投诉、举报教育乱收费),电子邮箱:fsjy@foshan.gov.cn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31 公安备案编号:200401C0004 网站标识码:44060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