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金标准
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符合国家助学金政策条件的学生,我省将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标准给予补助。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报送与发放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认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涉农专业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无需申请,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认定由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2.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4.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