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意向入读公办学校,可按《印发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36号)相关规定申请,由当地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随迁子女入读我市公办学校属借读生,借读生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政策性借读生是100%保证有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公办学校学位不能完全满足普通借读生入读需求的,普通借读生须凭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学位安排,是学校在解决了地段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后,仍有剩余学位时,将这部分学位用于安排普通借读生。安排的依据完全按照积分的高低依次安排,并予公示,额满即止。
积分的项目主要有:居住年限,在佛山住的时间越长,积分越高,证明材料是《广东省居住证》;计划和生育证明,需由户籍地和我市当地计生部门两地都开具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由我市各区社保部门开具证明;技术职称,由劳动保障部门(我市为人社局)颁发相关证书或证明;工商纳税情况,由我市税务部门开具证明;购房情况,即在佛山市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这个以房产证权证明为准。此外,还有一些加分的项目,如献血、参加志愿者、接受表彰等。在积分项目中,是充分考虑了居住年限和外来人员的贡献的。
外来人才如果为子女申读公办学校,应对照《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备妥相应审批资料。还可对照积分条件,积极融入地方社会建设,为佛山多做贡献之余,还可为子女争取较高的积分和排序。
具体到每一所学校如何招生,这个信息一般在每年的4到5月份公布。公布的渠道有:区、镇教育局的网站,幼儿园、中小学校和社区的公布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