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有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省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不含毕业后仍持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二)考试科目
1.基础文化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或《艺术概论》。采取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2.专业知识综合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考试》、《专业技能考核》。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分别进行,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以高职各专业教学大纲为依据,以考察学生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满分值为200分,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总分确定:考生总分为基础文化考试成绩以及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