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星辉学校是由南海区人民政府创办的,直属于区教育局领导的,以中、轻度智障儿童少年为教育对象的,以招收走读生为主,兼收少部分寄宿生的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让每一个孩子幸福成长”为办学宗旨,对中、轻度智障儿童实施适宜的教育,使他们自尊、自信、自强、自律、自理、自立,真正让智障孩子“融入社会、自立于社会”,学会做人。
根据南海区教育局制订的《佛山市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指引(试行)》(南教基〔2009〕51号)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年度的招生方法,具体如下:
招生类别 |
中、轻度智障学生 |
招生人数 |
10人(以走读生为主、兼收少部分寄宿生) |
招生年龄 |
7—10周岁 |
招生原则 |
以招收南海区户籍中、轻度智障儿童为主,经过专门医疗机构(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或南海区人民医院)诊断,智障儿童智商在40—70之间,年龄在7—10周岁之间,在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可招收区外户籍学生。新生必须具有一定生活适应能力,能在校园内独立学习,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原则上不招收双重残疾及多重残疾儿童。为确保学生的健康、安全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患有自闭症、重度多动症、精神病、传染病或其它重大疾病等不适合集体生活的特殊儿童不属于我校的招生范围。 |
报名及面试 |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5月15日——6月15日,佛山市南海区星辉学校办公室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佛山市南海区星辉学校 3、报名材料: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开具的智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小1寸彩色相片两张、小孩接种证明、小孩以往病历。 4、程序:登记——交验材料——面试——电话通知初步录取结果——体检——录取公示——正式录取。 |
录取及收费 |
1、6月21日前,学校招生小组审查有关资料,根据面试结果和智商评测结果,按当年的学位情况进行录取,并进行电话通知初步录取结果。 2、接收初步录取电话之后,请带小孩到镇级或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凭体检报告于6月27日前到我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及《开学通知书》。 3、住宿费及伙食费按南海区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
其它说明 |
新生入校就读一段时间后,如发现还有其它生理缺陷(如严重的精神障碍、癫痫、传染病等)应康复后再入学。 |
学校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沙头村星辉学校 |
咨询电话 |
学校办公室:0757—85881101 唐老师 |
佛山市南海区星辉学校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