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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有哪里

发表时间:2014-08-27 10:34
答:目前,我市各类教育资助政策主要有:学前教育保教费补贴制度。对本市户籍,并在我市经过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含农村小学附设幼儿部、幼儿班)就读,学龄前一年(大班)在园幼儿实行保教费补贴,每人每年300元,南海区补贴680元,禅城区补贴600元。从今年起,全市补贴制度延伸到中班和小班。学前教育困难家庭资助政策。对有本市户籍并就读于我市经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满3周岁的幼儿实行保教费资助,每生每年3000元助学金。免费义务教育全覆盖制度。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对在我市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免书杂费。2013年免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970元(含杂费、书本费,下同),初中1476元。2014年和2015年,小学和初中分别每年提高200元和400元。全市义务教育在校学生65万人享受免费教育,免费资金每年近6亿元。义务教育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费资助制度。对本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和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政策并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实行免费义务外,给予生活费资助,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普通高中困难家庭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制度。对本市户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给予免收学费资助,同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免学费的标准按照公办高中的收费标准。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每人每年1500元。中职教育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制度。对我市中职全日制1-3年级学生中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同时,对1-2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资助,每人每年1500元。残疾少年儿童十五年免费教育制度。包括三项:一是实行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对具有本市户籍,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进行保教费补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三年合计共18,000元。二是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具体规定按现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执行。三是实行残疾少年免费高中教育。对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接受三年高中阶段教育的残疾学生进行学杂费补贴,资助标准为普通高中每人每年2,470元,三年合计7,410元。中职学校每人每年4,000元,三年共12,000元。要指出的是,高中阶段低保家庭的残疾学生在享受免费教育的同时,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学前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不再重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助学资助和幼儿保教费补贴政策。困难家庭大学新生资助制度。对本市户籍“低保”家庭入读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等院校的新生资助学费及路费资助,资助标准:专科层次的省内补助4500元;省外补助5000元;本科层次的省内补助5500元,省外补助6000元。大学生资助制度。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按照相关政策可以获得减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财政贴息贷款、勤工俭学(即奖、贷、助、减、补)等方式获得资助。